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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货币终究是黄粱一梦、庞氏骗局

自从中本聪于2008年发布《比特币: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》引致比特币正式诞生以来,围绕虚拟货币(Cryptocurrency)的争论就没有一刻停歇。所谓“去中心化”货币的追随者们视其为信仰,认为虚拟货币终将引导他们通往理想乡;也有人认为虚拟货币不过是为投机者们创造的又一个天堂;更有人坚决反对和抵制虚拟货币。

在全球富豪榜前100名中,至少有90位公开表明过对虚拟货币的“唱衰”态度,其中就包括了微软创始人比尔·盖茨、“股神”沃伦·巴菲特。沃伦·巴菲特认为对于虚拟货币唯一可以确定的一件事就是“它不会产生任何价值”,他公开称“比特币是老鼠药,一定要远离”。而他的老搭档查理·芒格更是直言投资比特币是一件“邪恶且愚蠢”的事情。

“虚拟货币究竟是什么?”就其本质而言,笔者认为,虚拟货币无疑是人类史上最大的庞氏骗局。

(一)

老骗局,新形式

所谓的“庞氏骗局”,简言之就是通过承诺高额的回报来吸收资金,再利用新进投资者的资金支付之前投资者的利息,以制造赚钱的假象,进而骗取更多的资金,直至这种滚雪球的方式再难以为继,从而谎言败露、泡沫碎裂。

传统的庞氏骗局围绕高额现金回报展开,“高息+吸储”是其最显著的两个特征。随着金融领域的发展,庞氏骗局也进化出了新的形态,不再仅仅围绕现金进行,而是披上了权益的外衣。这一类庞氏骗局可以归为“权益型”,其主要特征有三个:首先,以可以计价的权益为基础;其次,该权益可以交易流通;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,这项权益并未与任何资产、生产劳动或社会价值产生关联,而是完全凭空虚构出来的。

价值理论是经济学的基础,依托价值交换,人类构建了经济社会,而社会价值的创造都要通过生产劳动以及产品的流通来实现。金融的基本目的,是根据已有生产关系和生产资料的组合,对未来所能够产生的社会价值进行现值的估算,并通过交易来实现价值转移,以及为实体经济提供投融资保障。

权益型庞氏骗局是披着金融伪装的诈骗行为。金融的基本规律之一:一件金融产品离现实越远,也就是“脱实向虚”的程度越高,它的风险也就越大。回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和2008年的两次世界经济危机,一个共同之处,就是金融的“脱实向虚”。譬如次级贷就是在房屋按揭贷款之上,层层叠叠设计了数不清的金融衍生品,导致其最终偏离了对应房产的真实价值,引发了次贷危机,最终演变为一场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。

权益型庞氏骗局的所谓“权益”是完全不关联任何实际资产和生产劳动的,因此它不具备任何实际价值,可以认为它与现实社会的距离是无限远的,这也就意味着它的风险接近于无限大。

对比虚拟货币的几个基本特点,不难发现与权益型庞氏骗局十分吻合。

一、权益性。所有虚拟货币项目都会以挖矿或者发行的方式,将毫无实际价值的币产生出来,并通过冠以“共识价值”“共治价值”等一系列完全与现实世界无关的名目,强行赋予其一个基于法定货币定价的权益。

二、流通性。很显然,所有的虚拟货币都是可以自由交易的,难以想象所谓“币圈”会容忍一种无法交易的虚拟货币存在。经过多年发展,虚拟货币已经拥有众多二级交易市场,只是很多时候这些交易市场并不如人们最初所想象的那样公开、透明、公平,而是充满了内幕交易、暗箱操作和安全漏洞。

三、无价值性。无论是对比传统意义上由金属铸造的货币,还是近代以主权国家信用为背书发行的信用货币,虚拟货币都没有与任何有价值的事物绑定,其本身也不具备任何生产劳动的社会价值。它的价格支撑完全依赖于两个决定性因素:当前参与者的信心,以及后续新参与者的数量。

而这又与庞氏骗局的基本运转模式完全一致——所有的庞氏骗局都必须要有源源不绝的新投资者加入,以新养旧、稳旧拉新,才能让整个骗局维持下去。借用游戏行业广为流传的一句话,“从游戏的行业发展角度来讲,第一重要的是玩法,第二重要的是世界观,第三才是技术。”对于庞氏骗局来说,第一重要的是拉新,第二重要的是拉新,第三重要的还是拉新。这也是为什么,所有虚拟货币项目的运营完全是基于市场营销开展的,技术投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

所以马斯克能对狗狗币翻手为云,覆手为雨,随手发一条推特也能让虚拟货币价格平地掀起三尺浪,也就很容易理解了。而在虚拟货币兴起早期,市场上充斥着不计其数的ICO(首次代币发行),也是基于同样的逻辑。在ICO的吸引力日渐式微之后,“空投”等概念又随之而来。花样百出的背后,其实是比尔·盖茨所言的“博傻理论”:成为傻瓜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成为最后一个傻瓜,所以需要吸引更多傻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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